法院8月21日推翻75国移民签证暂停后,国务院9月30日前只复审706件,其中318件获批,4.3万件仍在等。
这组数字来自国务院10月5日向法院提交的文件,由移民律师博客10月26日整理公布。706件里,318件获批或已发签证,388件因《移民与国籍法》其他条款被拒。318加388正好等于706,账面能对上。但706件不全是当初只因暂停而被拒的案子,里面也包括因其他原因被拒的案子,所以当初那4.3万件里到底有多少件真正被复审过,文件没有说清。
时间线:从1月暂停到10月上诉庭暂缓复审
2026年1月14日,国务院宣布暂停75国公民的移民签证签发,1月21日生效,理由是这些国家的申请人成为公共负担的风险较高,需要重新审查公共负担评估标准。受影响的是在海外领馆办理的移民签证,也就是亲属移民和职业移民绿卡的领事程序,不包括旅游、学生和工作等非移民签证,也不包括已经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的案子,已经签发的签证也没有因此被吊销。
2026年2月2日,全国移民法律中心等机构代表天主教法律移民网络等原告,在纽约南区联邦法院起诉国务院和国务卿鲁比奥。8月21日,法院裁定这项一刀切的国籍暂停违法,理由是它超出国务院的法定权限,违反《移民与国籍法》禁止在移民签证签发上搞国籍歧视的规定;法院撤销了仅因该政策作出的拒签,并要求国务院逐案重新审查。
8月31日,法院部分批准原告的强制执行动议,要求政府提交经宣誓的合规进展报告,说明如何识别、通知受影响申请人并把案子送回处理。9月8日,政府承认超过43000件申请是仅因这项违法政策被拒,属于法院撤销并发回的范围;同时披露国务院把全球移民签证预约取消延长到9月,用来做公共负担培训,而且没有给出完成全部复审的固定时间表。9月10日,政府提起上诉,但地方法院的判决在上诉期间仍然有效,除非被叫停。
10月5日的文件是复审进度的第一份硬数字:8月21日到9月30日之间复审706件。10月19日,第二巡回上诉庭的一名法官作出一个分叉决定:暂停政策本身继续被挡住,不恢复;但法院撤销并把仅因暂停作出的拒签发回重审的那一部分,被暂时叫停,等三名法官组成的小组决定政府的暂缓动议。截至10月24日上午,法院还没有对原告提出的强制执行令作出裁决。也就是说,10月26日这个时间点上,政策是死的,个案复审是半停摆的,两件事要分开看。
数字交叉核对:706、318、388、43000怎么对上
先算比例。318件获批占706件的45%左右,388件因其他条款被拒占55%左右。706件占43000件的1.6%左右。按这个口径,法院判决后头一个多月里,真正走完复审程序的案子还不到零头的零头。原告方面说,政府没有证明申请人已经从行政审查中移出、没有证明已经通知申请人案子被发回,而且用全球暂停来推行公共负担培训是在拖延救济。政府方面说,复审必须逐案进行,领事官员可能要求更新过期文件、再面谈一次,也可能发现其他不予受理的理由,所以给不出完成日期。
还有一处需要留意的分歧:10月5日文件说,各领馆已接到指示,优先处理 CLINIC 案原告本人的案子;截至10月2日,一名原告的家属已经拿到签证,几名申请人已排上面谈,另一些人已拿到逐案决定。原告优先,不等于所有人同步推进。没有参加诉讼的申请人,案子是否被主动送回复审、什么时候轮到,文件里没有时间表。本篇不把原告个案的进展当成全体申请人的进展。
中国不在75国名单内,但这案子仍与华人家庭有关
先把一个容易误传的点说死:按国务院公布的75国名单,中国不在里面。同在名单之外的还有印度、菲律宾、越南和韩国。名单里的亚洲国家包括孟加拉国、尼泊尔、巴基斯坦、泰国、柬埔寨、不丹和蒙古等。只持中国护照、在海外申请移民签证的人,当初没有因为这项政策被暂停。
但这不等于华人家庭可以不看这案子。第一,混合国籍家庭会撞上:名单里国家的公民如果同时持有名单外国家的有效护照并用那本护照申请,可以豁免;反过来,夫妻一方或被担保亲属的国籍在名单内,整个家庭的案子就可能被卡住。第二,复审标准变了:发回的案子不再按国籍一刀切,而是逐案审查公共负担等不予受理理由,文件、收入证明、担保材料稍有过期就可能被要求补件或再面谈。第三,判例本身设了边界:法院认定国务卿不能用一道内部电报代替领事官员的逐案决定,这条边界对以后任何类似的一刀切政策都有约束力。
还有一道平行防线要提醒:如果家属来自另外39个旅行禁令国家的名单,第10998号公告可能仍然挡住签证,CLINIC 案的胜诉不自动打通那条路。两份名单、两种法律依据,不能混为一谈,个案要先确认自己到底卡在哪一份名单、哪一条理由上。
对华人意味着什么:先查拒签理由,再决定等还是告
第一步,翻出当初的拒签通知和面谈取消邮件,确认拒签理由写的是哪一条:仅因75国暂停,还是同时写了其他不予受理理由。理由不同,复审路径完全不同。第二步,留好全部往来记录:拒签通知、面谈信、补件要求、提交确认,文件过期要提前准备更新件,不要等领馆来信才开始找。第三步,主动向负责的领馆问清状态:案子是否已被送回复审、是否需要补件或再面谈,不要默认领馆会自动联系你。
第四步,评估是否打官司。移民律师博客和律所总结都提到,个人强制令诉讼可以要求法院命令政府在不合理拖延后采取行动,但法院一般不能命令领事官员必须批准签证,救济效果取决于案子的程序状态。是否起诉要结合自己案子的拒签理由和等待时间判断,不要轻信包过承诺。最后盯住一个时间点:第二巡回上诉庭三名法官小组对暂缓动议的决定,它一出,个案复审是恢复还是继续停摆,立刻见分晓。以上是一般信息,不是针对个人的法律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