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橙县检方起诉13岁电摩少年Benson的父母:父亲涉重罪危害儿童最高6年监禁,母亲涉轻罪。
检方宣布了什么
橙县地方检察官办公室10月20日(周二)宣布,对圣安娜居民Vu Thanh Nguyen(56岁)提起一项重罪危害儿童罪和一项轻罪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罪;对其妻Hong Cuc Thi Nguyen(49岁)提起一项轻罪危害儿童罪。罪名全部成立的话,父亲最高6年州监狱,母亲最高1年县监狱。两人定于11月12日首次出庭。(出处:洛杉矶华人资讯网编译KTLA;KTLA)
5月7日那晚发生了什么
5月7日晚上10点前,13岁的Benson Nguyen骑着一辆E-Ride Pro SS 2.0电动摩托车,在加登格罗夫(Garden Grove)的Magnolia Street靠近Larson Avenue路段超速行驶、闯红灯、翘起前轮,随后失控撞上中央分隔带,被弹出车外又撞上一根混凝土灯柱,送UCI医疗中心后不治。关于车速有两个说法:检方根据Life360应用数据称事故瞬间43英里时速,警方初报约35英里——如实并列。(出处:洛杉矶华人资讯网;橙县纪事报;KTLA)
检方说,这家人早就收到过多次警告:Benson此前因鲁莽驾驶受过伤,去世前六个月还摔断过腿。Benson还在TikTok和Instagram上发过自己翘头、换腿骑行的视频——这些视频现在都成了检方的证据。(出处:KTLA)
失去孩子是任何父母不应付出的代价,我们与所有爱Benson的人一起哀悼他的悲剧离世。但悲痛不能抹去Benson父母做出的决定——在多次警告和多次伤害后,依然允许他们未受训练且无驾照的13岁孩子非法驾驶电动摩托。
这辆车在加州法律里不算“电动车”
很多华人家长以为孩子骑的是“电动自行车”,顶多算个大玩具。但检方指出,E-Ride Pro SS 2.0按加州车辆法典第405条属于“摩托驱动循环车”,或按第400条直接算摩托车:节能模式最高40英里时速,运动模式62英里——已经远超自行车范畴。(出处:橙县地方检察官办公室)
一旦被归为摩托车,上路就必须满足整套条件:骑手持有摩托车驾照、车辆在DMV登记并挂牌、买保险、穿戴全套摩托装备。不满足的话,这辆车只能在私人地产或指定的越野场地里骑。Benson当时13岁、无驾照,在公共道路上骑行,本身就是违法的。(出处:橙县地方检察官办公室)
怎么快速判断你家孩子的车?记住一条线:电机功率超过750瓦,或者不用踩踏就能跑超20英里时速——在加州法律下它就是电动摩托车,不是电动自行车。16岁以下骑它上公共道路,就是违法。(出处:ABC7/KABC)
检方给出的数据:全美已有125起以上电动两轮车死亡;南加州这类伤害四年激增430%以上,成为橙县儿童进急诊的首要原因。加州交通记录系统显示,11到14岁的孩子占了电动摩托车祸的61.7%——而法律明文禁止16岁以下骑这类车。(出处:橙县地方检察官办公室;加州州立综合交通记录系统)
不止这一家:检方已起诉10名家长
这不是孤案。检方表示,办公室已对10名纵容子女非法骑电动摩托的家长提起危害儿童及相关指控。数字还在涨:5月,检方专门成立了“RIDE SAFELY”电摩执法小组;到7月底,已有26起针对家长的调查在办。(出处:KTLA;KABC)
另一个案子判得更重:Aliso Viejo的Tommi Jo Mejer,14岁儿子骑电动摩托撞死81岁的越战老兵Ed Ashman。副警长去年6月曾花近30分钟当面警告她这辆车违法、再让孩子骑就要担刑责,执法记录仪全程拍下。她现被控非自愿过失杀人等罪,最高7年8个月。(出处:ABC7/KABC)
9月13日,检方还在安纳海姆天使球场搞了一场电摩“买回”活动:车主上交高功率电动车可换最高1000美元礼品卡,当天收了1000多辆,全部销毁。检方说,这不是威胁,是承诺:还会继续起诉。(出处:橙县教育局官方;ABC7)
对华人家长意味着什么:四件事
第一,查你家孩子的车。南加华人家庭给孩子买电摩很常见,很多人当它是“高级自行车”。按加州法律先看功率和极速——超标就是摩托车,16岁以下上路违法,家长纵容要担刑责。
第二,警告要当回事。本案父亲被加控“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关键就是“多次被警告仍纵容”。学校、警察、邻居的提醒,留痕的(比如执法记录仪、书面通知)都会成为呈堂证供。
第三,孩子的手机和社交账号也是证据。Benson的TikTok炫技视频、Life360的43英里时速记录,都被检方拿来用了。跟孩子讲清楚:发上网的骑行视频,法律上都算数。
第四,执法只会更严。RIDE SAFELY小组还有26起调查在办,买回销毁只是开始。孩子已有高功率电摩的,最稳妥是只在私人场地骑,或参加官方买回计划处理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