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蒙特利公园市政府公开表态,支持联邦地区法官 Maame Frimpong 签发的一道初步禁令:在南加州,联邦移民执法人员进行无令状民事逮捕之前,必须先对当事人做个体化的逃逸风险评估并留档。法官在裁决中指出,执法人员经常根本不做逃逸可能性分析,直接抓人。
按联邦法律,无令状民事逮捕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有相当理由相信对方没有合法身份,并且有相当理由相信不等拿到令状对方就会逃跑。禁令等于把第二条卡死了——不能只因为怀疑某人是无证移民,就认定他会逃跑。每一次逮捕,都得拿出针对这个人的具体理由。
这道禁令出自 Vasquez Perdomo 诉 Mullin 一案。原告方去年7月在洛杉矶联邦法院起诉,指控联邦政府在南加州的移民突袭行动违法。市长 Henry Lo 在声明里说,这道命令确认了一个简单的道理:政府必须依法办事,根据每个人的具体情况行动,尊重社区里每个人的宪法权利。他还提到,蒙特利公园是移民家庭、工人、学生和小商户的城市,居民应该能安心上班、送孩子上学、需要帮助时敢求助,而不必活在恐惧里。
要说明的是,这是初步禁令,不是最终判决。案子本身还没判,联邦政府很可能上诉。但在法院改主意之前,南加州的执法必须按这个规矩来。
蒙特利公园是圣盖博谷华人最集中的城市,第一座郊区唐人街的名号叫了几十年。移民执法松还是紧,对这里的华人家庭从来不是新闻里的事——是每天接送孩子、开店做生意都要面对的现实。真遇到执法,记住一点:了解自己的权利,必要时找移民律师,别自己硬扛。
